青岛市北区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补贴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
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补贴
二、受理单位
机构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
三、申请主体
青岛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纳入家庭服务业登记的机构。
四、受理条件
登记备案家庭服务机构员工制在岗职工(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从事家庭服务工作和家庭服务业务管理的人数,年度内(12个月)月平均达到30人及以上给予稳定就业岗位奖励补贴,补贴申领月份以家庭服务机构招用从业人员且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达到30人月份开始计算;申报补贴的管理人员数不超过申领总人数的1/3。申领补贴家庭服务机构需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五、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名单无需资料。
六、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单位业务—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用人单位选择接受《企业承诺书》;
(3)企业核对申请人数信息及社保,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七、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
八、办理时限
按月申报,按月审核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开平路:87073716;宁夏路:83630316;镇江路:83661474;海伦路:85635161;敦化路:85011739;洛阳路:84886991;
辽源路:85652611;合肥路:66952963;阜新路:66959685;
即墨路:68993870;辽宁路:83817719;兴隆路:83793677;延安路:82755100;登州路:82721038;水清沟:84884222;台 东:83022991;湖 岛:66981378;双 山:58558026;大 港:83025048;河 西:88250503;四 方:80826126;
浮山新区:88730290;区中心83817035。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十三、备注
享受群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