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
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
二、受理单位
机构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
三、申请主体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纳入家庭服务登记的机构。
四、受理条件
登记备案家庭服务机构与招用从业人员(男60 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每月累计不少于80小时。
五、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上传申请月份对应的劳动报酬发放凭证。
六、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单位业务—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用人单位选择接受《企业承诺书》;
(3)核对申请人信息和可申请的月份及金额,上传申请月份对应的劳动报酬发放凭证,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七、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50元
八、办理时限
按月申报,按月审核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开平路:87073716;宁夏路:83630316;镇江路:83661474;海伦路:85635161;敦化路:85011739;洛阳路:84886991;
辽源路:85652611;合肥路:66952963;阜新路:66959685;
即墨路:68993870;辽宁路:83817719;兴隆路:83793677;延安路:82755100;登州路:82721038;水清沟:84884222;台 东:83022991;湖 岛:66981378;双 山:58558026;大 港:83025048;河 西:88250503;四 方:80826126;
浮山新区:88730290;区中心83817035。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十三、备注
享受群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