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登记指南

青岛市北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登记指南

一、事项名称

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登记

二、受理单位

机构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申请主体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 号)规定的家政服务业范围的家庭服务机构。

四、受理条件

登记备案的家庭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包括员工制和非员工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该从业人员需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庭服务工作。

五、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其中非员工制从业人员,需上传从业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和服务协议扫描件或照片,管理人员应注明管理人员身份。

六、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单位业务—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登记(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用人单位选择接受《企业承诺书》;

(3)选择人员新增,录入身份证号码,完善人员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

七、办理时限

审核通过后生效。

八、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开平路:87073716;宁夏路:83630316;镇江路:83661474;海伦路:85635161;敦化路:85011739;洛阳路:84886991;

辽源路:85652611;合肥路:66952963;阜新路:66959685;

即墨路:68993870;辽宁路:83817719;兴隆路:83793677;延安路:82755100;登州路:82721038;水清沟:84884222;台  东:83022991;湖  岛:66981378;双  山:58558026;大  港:83025048;河 西:88250503;四  方:80826126;

浮山新区:88730290;区中心83817035。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十二、备注

享受群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