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治专技继续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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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长人社函〔2024〕10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2019〕4号)《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36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推动网络培训工作。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学习模式。市人社局开通并完善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网络培训服务,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全覆盖和全员培训,继续推进对非公领域、民营企业、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加强管理信息化。为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科学、规范、高效、便捷开展,市人社局建设了“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sxczxxpt.zgzjzj.net,以下简称“专技管理平台”),依托平台按流程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备案、学时登记审核、学习档案生成和继续教育资格证书申请下载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技管理平台的管理与运用,积极引导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在专技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企业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领域中的其他岗位对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要求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培训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的时间,按规定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60学时/每年)。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方面。
(一)公需科目
2024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全部采取线上学习方式,统一由市人社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提供服务。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确定,主要围绕新时代 思想、二十大精神、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解读、乡村振兴、国防教育、公文写作等方面进行。
学员登录市人社局专技管理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专技管理平台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等方式进行。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36号)文件有关“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提升继续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需求,依托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学习,上线公需课及重点产业、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外文翻译、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档案、广播电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体育、银行保险、生态环境、社会科学、气象、文物博物、司法、水利、能源、民政、少语翻译、税务、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审计、科技、统计、资产评估、民用航空、地震、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干校等系列部分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课程,为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丰富优质的学习课程。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可通过培训平台“专业科目培训”栏目选定课程,供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完成相关科目学习即取得相应学时,自动计入专技管理平台专业科目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线下培训进修类活动及通过其他途径取得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依据《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登记认定及计算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进行学时登记认定。市级人社部门对各类学时登记认定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五、线下培训备案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境)外培训,以及参加国家部委,省、市、县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各类线下培训进修活动,须由参训人员所属单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专技管理平台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须填写《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线下培训进修活动备案表》(详见附件2),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备案审核未通过的培训进修类活动,人社部门不予认可。
六、培训时间安排
2024年网络学习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需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认识到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安排部署,积极创造条件,让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强化知识更新,建立统筹指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统计和管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教育全覆盖。
(二)强化应用,全面落实。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统筹做好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所需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内容。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不得参加当年职称申报。
(三)加强监管,保证安全。2023年经公开招标,选中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年度网络培训,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使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够通过网络享受到最快捷、最前沿、最权威的知识理念。
八、其他事项
(一)网络学习步骤。新学员须在专技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登录网络培训平台学习。具体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点击“专技管理”栏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sxczxxpt.zgzjzj.net,进入专技管理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后,点击“专技天下网”进入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即可。往年在此平台参加过培训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s://www.zgzjzj.com)选择“山西-长治市”学习,也可以直接登录专技管理平台,点击首页“专技天下网”入口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均可在专技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学习。
(二)专技管理平台信息完善。各县区人社部门、各行业及各单位管理员及时注册登录专技管理平台,并严格按照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各位学员登录专技管理平台后须如实填写本人身份各项基本信息,做到全员入库,并且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完整、规范、准确。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一经注册,将永久生效,若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整,请按照市县逐级申请更改信息,勿重复注册。
专技管理平台各级单位管理员严格按照《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员管理办法(暂行)》(详见附件3)有关规定要求,负责本级及下级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各类基础数据、学时审核认定,以及管理、协调下级管理员的工作。
(三)培训合格证明申请及使用。学员在市人社局专技管理平台完成培训或已提交线下培训学时审验通过,在专技管理平台(网址:https://sxczxxpt.zgzjzj.net)登录个人账号,在“培训证书申请”模块查询已对接的学时记录,勾选后申请《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申请成功后,在“培训证书下载”模块下载培训合格证明并保存。申请培训合格证明须满足累计培训学时达到90学时及以上(含公需科目至少30学时和专业科目至少60学时)。
(四)关于补学安排。市人社局专技管理平台可以为未完成2021、2022、2023年度培训的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补学服务。未能及时参加该年度继续教育或未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社局专技管理平台进行补学,并申请下载《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补学补考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五)服务咨询。如平台使用中发现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平台客服。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客服电话:4008-434-678;专技管理平台客服电话:4000-434-67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武亚欧
联系电话:0355-2192527
邮箱:czsrsjzgk515@163.com
附件:1.《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登记认定及计算细则(试行)》.docx
2.《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线下培训进修活动备案表》.docx
3.《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员管理办法(暂行)》.docx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