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问答
1.什么是野生动物?修水有哪些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答:野生动物是指生活在自然状态下,非人工驯养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昆虫及其它动物。据调查,修水目前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22种:白鹤、灰鹳、白鹳、白额雁、小天鹅、鸳鸯、中华秋沙鸭、白颈长尾雉、白鹇、草鴞、鸺鹠、猕猴、穿山甲、蟒、云豹、豺、蛇雕、大鲵(蛙娃鱼)、虎纹蛙、红腹角雉、沙丘鹤、海南虎斑鳽等。
2.青蛙是不是野生动物,哪个部门管理?
答:青蛙是“三有”野生动物,江西省将其列入水生野生动物,由农业部门或水产部门管理。
3.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许多野生动物如蛙类、蛇类、鸟类等捕食害虫、害鼠,保护了农林植物,减少了农药对环境的破杯,捕杀野生动物会造成物种数量急剧减少甚至灭绝,使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最终导致环境恶化、气候异常。而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都必须依赖自然环境提供资源,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必然会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保护野生动物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的疾病有200多种,如狂犬病、结核、鼠疫、甲肝等。许多野生动物的内脏、血液乃至肌肉中都合有各种病毒和寄生虫,如SARS病毒、弓形虫、绦虫、旋毛虫等,有些即使在零下15℃的低温或100℃的高温下也不能被杀死或清除,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就有可能患出血热,脑囊虫、肺吸虫,血吸虫、肠道寄生虫病,严重者会导致眼睛失明、肢体瘫痪、癫痫发作等。
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不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培养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道德观,对促进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的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4、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比人工饲养的高吗?
答:营养学家曾经把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的营养成分进行过仔细分析,结果发现家禽、家畜的营养成分和野生动物的营养成分实际上是相差无几的,比如说等量的熊掌和等量的鸭掌,所含的营养素的量是差不多的。
5、候鸟会不会传播禽流感,如何预防?
答:候鸟迁徒是传播禽流感的途径之一,目前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已加大对候鸟的监测力度,大家应尽量避免与候鸟的接触,一旦发现死亡的鸟类,应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6.猎捕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那些证件?
答: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7.违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答: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答: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怎样处罚?
答: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非法狩猎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答: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具有其他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11.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需要办理证件吗?到哪个部门办理?
答: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1年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成功,需要出售产品,还需要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上述两证由从业人员向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请,按繁育的野生动物保护级别由省、市、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分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