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医保常见问答

北京市通州医保常见问答

1、通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所有居民,在本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持我区居住证满三个月的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或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通州区基本照护保险的筹资标准是什么?

答:按年度筹集,2021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统筹基金:30元,财政补助:30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城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建国前入党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等其他规定对象由区财政全额补助,个人无需缴纳。

3、通州区城乡居民在哪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成年以上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登记手续,通过税务提供的缴费方式缴费。

4、通州区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实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后,新生儿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可同时申请新生儿参保,医保部门通过南通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公安户籍信息后,由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根据交互的信息进行参保登记并提醒缴费;也可以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登记手续,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自助缴费机和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缴费。

5、通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方式?

答: 在校学生在学校缴费。居民(不包括在校学生)可以至各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等缴纳,也可以在手机上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为自己或者他人缴纳,或者使用南通医保APP缴费。

6、居民缴费有什么减免政策?

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城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当地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建国前入党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等其他规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7、居民参保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答:1.新出生的婴儿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户籍关系新迁入本区的居民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4.户籍未迁出本区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凭相关证明资料,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6.新参保人员可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8、未及时缴费对待遇有什么影响?

答: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保障直接挂钩,一旦逾期未足额缴费,将自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在此期间,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此,属于参保范围的居民,需按规定及时、连续参保,不间断缴费。

9、参保人缴费后有票据吗?

答:所有的缴费人都可以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公共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10、长居异地人员怎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答:(一)长居异地备案所需材料

有效的就医地居住证明(公安部出具的暂时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的,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及社会保障卡

(二)长居异地备案方式

方式一: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区政务中心5楼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方式二:手机APP办理、江苏医保云、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江苏政务服务平台

参保人员登录“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将以上材料上传办理

方式三:电话传真办理

参保人员将以上材料传真至区医保中心办理

传真:0513-86541625

方式四:邮寄办理

参保人员可将以上材料邮寄至区医保中心

邮寄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中心5楼管理服务科。

需要注意的是,我区参保人员如果选择电话传真及邮寄办理的,需先至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南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居异地就医申请表》,然后将填写完整的表格等材料传真或者邮寄进行备案。

11、因病情需要至异地看病,怎样办理转诊手续?

答:(一)“有转院单”备案

方式一:医院端办理

直接在南通市具备转诊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方式二: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携带南通市具备转诊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单和社会保障卡,至区政务中心5楼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二)“无转院单”备案

方式一:手机APP办理

参保人员登录“南通医保”APP,在“自主转院备案”模块进行办理

方式二: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代办人携带代办人和就医人身份证至区政务中心5楼医保中心窗口进行“无转院单”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如果选择“无转院单”备案,在南通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个人需先负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