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泰安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一、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能贷多少钱(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

答:职工在泰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无中断3个月。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一)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正常缴存余额为准,但不突破最高贷款额度的规定。

(二)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对名下无其它房产,使用住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②使用住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③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为9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④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四)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年限5年内(含5年)贷款年利率为2.6%,5年以上年利率为3.1%。二套房贷款年限5年内(含5年)贷款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年利率为3.575%。

(五)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泰安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自住住房,套内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

(六)贷款年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女方到60岁,男方到65岁,最长不超过30年。

(七)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现有商贷余额之和不超过120万元,且贷款月还款额之和与职工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之比控制在60%。

注:符合引进人才标准的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有什么?

答:1、 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2、 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3、 借款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4、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5、其他证明材料,其中:

(1)购买现房、期房的,需提供:

①不超过一年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泰安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购买首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2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购买二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3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

③售房方账户确认书。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

①不超过6个月的《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电子不动产权证)、购买首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2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购买二套房的缴存职工,提供3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

②卖房人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及卖房人贷款经办银行银行卡(折)原件。

6、担保方式:

①自然人担保需担保人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原件。

②房产抵押。购买现房以房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应以所购房作抵押,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发票金额(含税额)确定抵押价值,首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二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70%;购买二手房以房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应以所购房作抵押,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发票金额(含税额)确定抵押价值,首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二套房和商转公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70%。

③质押有价证券需提供大额存单或国库券。

三、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材料?

答:1、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系统缴存基数认定。

5、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6、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7、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原件。

8、所购该套房首付款收据原件。申请人所购房屋为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的30%。

9、开发商出具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

四、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材料?

答: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系统缴存基数认定。

5、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6、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7、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的《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原件。

8、所购该套房首付款收据原件。申请人所购房屋为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的30%。

9、卖房人身份证原件。

10、卖房人贷款经办银行银行卡原件。

五、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可贷额度为多少?

答:按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点正常缴存余额为准。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配偶已退休),可贷最高额度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六、夫妻双方一方或单身缴纳公积金可贷额度为多少?

答:(一)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1、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可贷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一方月缴存额低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75万元;

3、双方月缴存额均低于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45万元;

4、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60万元;

5、借款人按时缴存满6个月但未足额缴存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30万元。

(二)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1、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可贷最高额度100万元;

2、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一方月缴存额低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85万元;

3、双方月缴存额均低于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50万元;

4、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60万元;

5、借款人按时缴存满6个月但未足额缴存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35万元。

(三)对名下无其它房产,使用住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1、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可贷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已退休)满6个月,且有一方月缴存额低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65万元;

3、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已退休)满6个月,双方月缴存额均低于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40万元;

4、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40万元;

5、借款人按时缴存满6个月但未足额缴存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25万元。

七、公积金贷款额度25倍的计算是四舍五入还是向上/向下取整?计算是否精确至万位?(贷款额度问题)

答:贷款额度的计算以万为单位,将千位四舍五入至万位。如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15897元,15897*25=397425,四舍五入为40万,这种情况下职工可贷40万。

注: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正常缴存余额为准,但不突破最高贷款额度的规定。

八、商转公贷款额度是否同样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进行计算?(商转公问题)

答:商转公业务的贷款额度同样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照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但不得超过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申请置换时剩余的借款本金。其他办理条件保持不变。

注: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参照知识库“ 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能贷多少钱(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进行解答。

九、商转公所需材料是什么?

答: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系统缴存基数认定。

5、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6、申请人及配偶的所购住房相关证明资料:⑴置换预售商品房商业贷款,房产管理部门制式的商品房房屋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2)置换二手房贷款商业贷款的,房产管理部门制式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完税证明、所购该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

7、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为申请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的书面证明、申请人此笔商业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截止公积金置换贷款申请日的贷款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8、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借据原件。

9、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10、申请人选择相应担保方式:抵押房产。 用所购房屋做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

十、商转公贷款额度是否同样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进行计算?(商转公问题)

答:商转公业务的贷款额度同样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照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但不得超过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申请置换时剩余的借款本金。其他办理条件保持不变。

注: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参照知识库“ 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能贷多少钱(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进行解答。

十一、职工买房,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问怎么转成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条件及流程)

答:商转公: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已经办理了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商转公条件:

1、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但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商转公业务。

2、原商业房贷已经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

3、公积金贷款置换的申请人和原商业住房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同一人。

4、申请置换的商贷仅限我市商业银行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

5、申请人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

6、公积金贷款置换额度不得超过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申请置换时剩余的借款本金。

7、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泰安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自住住房,套内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

8、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需符合中心贷款规定(征信不得有连续3次累计6次的逾期记录)。

9、已申请组合贷款的(商贷+公积金贷),不得申请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流程:申请人先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大厅提交商转公材料审批—审批通过后大厅银行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剩余贷款的全部金额—结清后向大厅银行窗口提交结清证明等补充材料—再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抵押完成后,公积金放款到主贷人银行账户。

注:1、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十二、职工所购房屋还未出不动产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商转公担保方式)

答:不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应以所购房屋做抵押。

十三、异地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四、职工在泰安市外工作地缴存公积金,户籍在泰安,想在泰安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问题)

答:可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我市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异地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符合我市现行贷款政策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户籍限制,需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省会经济圈其他六地市可不再提供),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十五、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答: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缴存基数认定。

5、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6、申请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流水(济南、淄博、聊城、德州、东营、滨州除外改为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7、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8、申请人选择相应担保方式:自然人担保、阶段性保证、抵押房产。 (1)自然人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2)用所购房屋做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 (3)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需开发商盖章并承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注:根据泰公积金【2021】43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省会经济圈其他六市(济南、淄博、聊城、德州、东营、滨州)的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版《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和贷款结清证明。

十六、职工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泰安市购买二手房,担保方式有哪些?(异地贷款问题)

答:只有一种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其属于异地贷款且购买的房屋为二手房,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泰公积金[2015]53号)规定,异地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必须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十七、职工在泰安市区域外购房,是否可以在泰安办理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问题)

答:此情况不能在泰安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在购房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十八、电力、铁路等职工如何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及明细?

答:1.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集团分中心:

关注”鲁电公积金”公众号即可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及明细。

2.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及明细可通过跨省通办业务平台发起申请(铁路综合联系人:吴琳)。

十九、异地缴存职工是否可以商转公?

答:可以,根据最新政策,自2022年6月13日起,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且已办理了我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正常还款期间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二十、泰安市引进人才定义?公积金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持有“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持有人;

(2)泰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自2022年5月1日之后新引进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及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

(3)引进人才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各服务大厅设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窗口,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4)引进人才首套房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挂钩。

二十一、泰安市引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首先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对名下无其它房产,使用住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1、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贷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已退休)满6个月,且有一方月缴存额低于住房公积金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65万元;

3、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已退休)满6个月,双方月缴存额均低于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40万元;

4、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40万元;

5、借款人按时缴存满6个月但未足额缴存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25万元。

6、借款人符合“引进人才且生育二孩”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7、借款人符合“引进人才且生育三孩”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注:1、符合引进人才标准的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

2、当职工符合引进人才标准且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

二十二、泰安市引进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答: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山东惠才卡”原件,或“泰山人才金卡”原件,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5、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缴存基数认定。

6、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7、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8、选择相应担保方式:自然人担保、阶段性保证、抵押房产。

9、申请人及配偶的所购住房相关证明资料:⑴房产管理部门制式的商品房房屋购房合同原件;⑵首付款收据原件;(3)开发商出具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

10、提供相应担保方式:自然人担保、阶段性保证、抵押房产、质押有价证券。

(1)自然人做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2)用所购房屋做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

(3)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需开发商盖章并承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二十三、职工个人不缴存公积金,配偶在部队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关系问题)

答:在部队缴纳公积金的,按军队军人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到指定的商业银行专门窗口办理军人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果职工缴存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配偶为现役军人,提供其所在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有无贷款证明,配偶视同正常足额缴纳公积金,贷款时按双职工缴存公积金认定额度。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二十四、职工前期在外地缴纳公积金至上月,现于本月开始在泰安缴纳公积金,期间没有断缴,此情况能否在泰安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关系问题)

答:可以办理贷款。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泰公积金[2015]13号)文件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原缴存截止时间与现缴存时间没有间断)。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二十五、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挂钩?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二十六、职工买房,公积金贷款不够,可否使用组合贷款,如何办理?(组合贷问题)

答:组合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因购房资金不足可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联合发放,贷后分别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利率计收本息。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所购房产为泰安市辖区内商品住宅,其中申请按揭贷款的楼盘项目为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共同准入项目。②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受托银行确定。组合贷款的贷款总额不超过公积金中心规定的金额(120万元)。④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所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不一致的,组合贷款最长期限按期限较短的年限执行。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应相同。⑤组合贷款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⑥组合贷款按照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设定还款方式逐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借款人必须采用同一种还款方式、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二十七、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答: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索引页)或户籍证明原件。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证(已实现共享查询,查到的无需提供,查不到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认定。按缴存基数认定。

5、申请人贷款经办银行委托扣款账户银行卡(折)原件。

6、关于房产证明的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7、提供相应担保方式:阶段性保证、抵押房产。

8、申请人及配偶的所购住房相关证明资料:1、商品房需提供⑴房产管理部门制式的商品房房屋购房合同原件;⑵首付款收据原件;(3)开发商出具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2、二手房需提供⑴不动产权证;⑵《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3)完税证明。

9、开发商承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督促落实按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

10、商业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二十八、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如何开具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

答:借款人单身(未婚、离异)的,申请贷款时现场填写《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

二十九、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月对冲业务?

答:1、主借款人本人可携带身份原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或下载、注册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申请“按月抵扣签约”;

2、配偶(共同还款人)则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

注:新增贷款业务的受理:正在办理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可在贷款申请受理时选择逐月对冲还贷。

三十、现在有未结清的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最多贷多少?

答:自2022年5月18日起,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现有商贷余额之和不超过120万元,且贷款月还款额之和与职工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之比控制在60%。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

三十一、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及还款年限是否可以更改及如何更改?

答:公积金贷款无法变更还款日及还款年限,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与公积金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一个月,可申请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业务。

三十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扣款失败,如何线上还款,是否会产生逾期?

答: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扣款失败,月底之前会再次扣款,一天只扣除一次,月底前扣款成功不会造成逾期,跨月还款则会造成逾期。职工个人无法线上操作还款。建议职工还款日前尽量保证银行卡金额充足,每月按时还款,以免造成逾期。

三十三、职工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能否再次申请贷款?

答: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或已经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房登记信息中属于农村住宅的暂不计算在住房套数之内。

三十四、公积金贷款办理月对冲业务后是否还可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答:职工公积金贷款办理月对冲后,无法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注:公积金贷款职工未办理月对冲业务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不超过一年内还款额(需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提取)。

三十五、公积金贷款如何使用账户余额进行提前还款?(冲还贷问题)

答: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提前还本(部分还款)、提前结清:1、主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2、若使用配偶(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需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

三十六、办理公积金提前还款的具体操作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使用还款银行卡提前还款)

主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还款银行卡原件到公积金大厅柜面办理。

主贷人下载、注册、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选择业务办理、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输入还款金额、获取验证码、上传身份证反正面、银行卡反正面、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注: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银行卡账户余额大于所归还贷款金额,该业务一天只能办理一次避开月初、月底、还款日。

三十七、如何取消公积金贷款月对冲业务?

主借款人取消对冲业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或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共同还款人取消对冲业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无法线上办理)。

注:月对冲业务取消后需间隔12个月后才可再次办理。

三十八、贷款申请人49岁,男,对年龄和购房面积有何限制?

答:贷款年限加实际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购房面积的套内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三十九、公积金可通过支付宝办理哪些业务?

答:1.公积金查询,包括泰安公积金查询、全国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2.公积金提取; 3.公积金贷款,包括贷款试算器、公积金贷款查询; 4.其他服务,如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等。

四十、手机公积金APP有哪些功能模块?

答:账户查询:账户信息、缴存明细、提取明细、贷款明细; 业务办理:我要提取、按月抵扣签约、提前还本、提前结清、我要贷款、担保查询、贷款进度查询、我的待办。

四十一、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事项服务清单

答: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6、购房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四十二、住房公积金可线上办理的业务都有哪些?

答:1、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缴存基数、比例、月缴存额、账户余额;2、公积金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购房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离境迁出提取、建造、翻修住房提取、租赁公租房提取、租赁自住房提取、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提取;3、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查询、贷款申请、提前还款、提前结清、按月抵扣签约;4、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转出、转入)。

四十三、公积金提前还款,是否需要向公积金中心交违约金?(提前还款问题)

答:不需要。只需归还剩余本金及计算到申请提前还款当天的利息。

四十四、提前还款每年度允许还几次,最低额是多少?(提前还款问题)

答:没有限制,最低额为1万元。

四十五、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间?

答:办理时间为贷款材料齐全到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包括房产抵押)。

四十六、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申贷时限: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完税证约定的合同成立日期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

四十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基本流程为:1、借款人提出申请后,由业务大厅综合柜员受理贷款材料并完成初审。(材料不合格的,退回至借款人。)2、综合柜员交由信贷科工作人员复核贷款资料并完成审批。3、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夫妻双方、担保人及相关第三人到经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需要的合同并完成相应的担保手续。4、落实完成担保手续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提交信贷科工作人员审核后放款。

四十八、职工购买名下第三套房产,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 不可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7号)。

四十九、之前有过一次商贷记录,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在两个贷款均还清,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请问能否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次数问题)

答:可以。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泰公积金【2022】8号)第四条规定,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或已经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十、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中的名字与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一致吗?

答:是的,买房人与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夫妻两人都缴存公积金,房产为共有的,夫妻双方可选择其中一人为主借人。

五十一、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未正常还款是否会造成逾期?

答:不会,还款日扣款失败,月底之前会再次扣款,月底前扣款成功不会造成逾期,跨月还款则会造成逾期。建议来电人还款日前尽量保证银行卡金额充足,每月按时还款,以免造成逾期。

五十二、公积金贷款开发商如何担保?(阶段性担保)

答:以期房(所购住房)作抵押的(按揭),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待房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由受委托银行督促、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借款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十三、公积金贷款时有两名担保人,减少一名担保人如何办理?(自然人担保问题)

答:公积金贷款时间在2015年8月28日之前的余额在15万以内,2015年8月28日之后的余额在20万以内,在保留1名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担保人基础上可减少一个担保人,但担保责任仍然延续。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保证人持本人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大厅提交变更手续。

五十四、公积金贷款使用自然人担保,如果找不到行政机关的缴存职工做担保人,可以用其他单位性质的缴存职工作担保吗?(自然人担保问题)

答:可以,保证人只要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以上,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选择,若保证人的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超过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的50%,可以不受单位性质、保证人数限制。

五十五、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变更手续?(变更担保方式问题)

答:借款人及配偶出具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单页、索引页)、贷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人和配偶出具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原件、贷款申请时购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电子不动产权在)、增值税发票,到大厅申请办理房产抵押变更业务。

五十六、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是自然人担保,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能否换为房产抵押? (变更担保方式问题)

答:可以办理,担保人变更房产抵押担保。

办理材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单页、索引页)、结婚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本套房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增值税发票原件、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所有担保人带身份证同时到场办理替换业务。

注:必须使用贷款时所购房产作为抵押。

五十七、使用公积金余额如何偿还贷款?

答:1、申请全额偿还贷款业务的,可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 2、申请部分还贷款业务的,可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借款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所在单位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逐月偿还贷款业务的,可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借款人或其配偶所在单位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贷款已经逾期的借款人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时,须先结清逾期贷款。 5、借款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公积金账户应无担保无贷款。 6、借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办理短信签约、联系方式更改时,需要及时办理变更。7、申请全额结清贷款,可不分先后顺序。部分还本业务,扣划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借款人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申请逐月对冲还款业务,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

五十八、职工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从原单位离职能否办理销户提取?

答:职工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无法办理销户提取。需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离职满半年后办理该业务。

五十九、公积金贷款当时是开发商担保,现在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出来,能否把房产证交给借款人?(房产抵押问题)

答:原先开发商担保只是预抵押,不动产权证办理出来要转为正式抵押。贷款经办银行已办理完抵押不动产登记,并取得抵押不动产证明(他项权证)的,已抵押的不动产权证可退交抵押人保管,抵押人需签字确认交接登记。

六十、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如何变更?

答: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新还款卡原件,现场填写还款账户变更申请表即可办理。

六十一、职工原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后在泰安本地缴存6个月办理异地接续业务,此笔异地接续金额能否计入贷款额度?

答:由于缴存职工已在泰安正常缴存6个月,中心与异地公积金中心联系核实职工缴费明细后,异地接续过来的账户余额可计入贷款额度。

六十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多少年?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计算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十三、职工在泰安有多个公积金账户,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欲办理合户,合户后的公积金余额能否计入贷款额度?

答:本地合户后的金额可计入贷款额度。

六十四、在外地办理公积金贷款,配偶在泰安交公积金,能办理月对冲业务吗?(冲还贷问题)

答: 不能,目前还未实现跨市月对冲还款业务。

六十五、某职工夫妻双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后离婚的,可否解除其共同还款关系?

答: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借款人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方可解除其共同还款关系。

六十六、如何办理担保人变更房产抵押?

答:1、借款人和配偶、保证人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共同签字确认《公积金贷款房产(不动产)证抵押申请》。2、借款人和配偶、保证人出具身份证原件、贷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结婚证、本笔贷款的房产(不动产)证。3、公积金大厅前台综合柜员扫描录入抵押该房产等相关信息,打印《公积金贷款担保(自然人保证变更为房产抵押)变更审批表》,借款人及其配偶签字确认,综合柜员初审后转后台审批人员审批。4、审批人员审核审批后,向贷款经办银行出具同意担保方式变更房产抵押的《通知书》。5、贷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补充协议》和《抵押合同》,并办理新的不动产抵押手续。6、公积金大厅前台综合柜员扫描录入新不动产他项权证、《补充协议》和《抵押合同》后,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到公积金大厅办理原保证人账户解封业务。

六十七、职工购买住房,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如何维权?(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

答: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泰公积金〔2018〕10号)专项整治行动。会同住建局房管中心和国土局联合查处,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项目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六十八、部队转业的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一是自主择业且尚未在泰安市重新缴纳的,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二是由部队转业至企事业单位的,按照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六十九、借款人使用自有资金如何偿还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状态,银行卡账户余额大于所归还贷款金额,该业务一天只能办理一次,避开月初、月末、还款日。主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还款银行卡原件到公积金大厅现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主贷人可下载、注册、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选择业务办理、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

七十、公积金贷款对征信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人及其配偶、担保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有累计6期(含)以上或连续3期(含)以上逾期还款记录,不允许公积金贷款。但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以不认同为逾期。(1)个人助学贷款有逾期但已结清的;(2)个人信用卡有逾期但近两年内没有逾期记录的且两年外逾期为个人信用卡年费等低于2000元的小额欠款引起的逾期。

七十一、泰城城区人行征信打印地点有哪些?

答:经了解,目前我市泰城城区内有以下6个人行征信打印网点:

网点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征信查询点 地址:泰安市奈河西路28号北邻 咨询电话:8266543 ;

网点名称:中国银行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厅 地址: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区)南天门大街“御景龙城”小区南门 咨询电话:8938498 ;

网点名称:工商银行泰安分行社保分理处营业厅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东区) 咨询电话:6271057 ;

网点名称:泰安银行建设大厦小微支行营业厅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东区) 咨询电话:8239708 ;

网点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青年支行营业室 地址:泰安市望岳西路万达广场E区 咨询电话:6289953 ;

网点名称:齐鲁银行泰安分行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9号 咨询电话:8099666。

七十二、公积金贷款已审批通过,多久放款?

答:如职工贷款审批已通过,贷款应是进入了抵押阶段,待银行把抵押材料送到不动产中心作抵押,抵押完成后交至公积金中心担保录入,担保录入完成后,中心会按照抵押回来的先后顺序依次放款,请职工耐心等待。

七十三、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及年利率要求?

答:职工购买泰安市自住住房,申请人所购房屋为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的30%。夫妻双方名下购买第一套房产五年以上年利率3.1%,二套房产年利率3.575%;五年(含)以下首套房年利率2.6%,二套房3.025%。

七十四、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明要求?

答:关于房查证明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申请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查询证明(房屋查询证明是一个月有效期),泰安市范围已实现数据共享查询,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肥城、东平、宁阳因共享信息不完善,仍需提供,可通过综合柜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房屋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由专职代办员将材料报送至辖区房管部门进行协查。职工贷款须提交的异地房屋查询情况证明,简化为《异地房屋情况告知承诺书》。

七十五、自然人担保有何规定?(自然人担保问题)

答:担保人必须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信用良好,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担保人至少为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担保人担保年限不超过本人退休年龄,担保人公积金需无贷款无担保。

申请人贷款额度贷款额度20万元(含)以内的需要1名保证人; 20万元(不含)-50万元(含)的需要2名保证人;50万元(不含)70万元(含)的需要3名保证人;7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的需要4名保证人。保证人至少有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单位的在职职工。

七十六、公积金贷款需要几个担保人?

答:申请人贷款额度贷款额度20万元(含)以内的需要1名保证人; 20万元(不含)-50万元(含)的需要2名保证人;50万元(不含)70万元(含)的需要3名保证人;7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的需要4名保证人。保证人至少有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单位的在职职工。

七十七、房产抵押怎么抵押?

答:购买现房以房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应以所购房作抵押,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发票金额(含税额)确定抵押价值,首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二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70%;购买二手房以房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应以所购房作抵押,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发票金额(含税额)确定抵押价值,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二套房可贷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70%;,由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法定部门出具的抵押物评估证明等材料到所在辖区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交受托银行保管。

七十八、前期申请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产需要售卖,换证抵押如何办理?

答:公积金贷款以所购房产为抵押物的不得变更为其他房产抵押。

七十九、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各委托银行贷款后如何领取不动产权证?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银行领取不动产权证所需事项: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

①前期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取回不动产权证的:客户(借款人及配偶后抵押人)致电公积金中行窗口电话8331617,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银行保管,待银行工作人员取回后再通知客户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大厅中行窗口领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公积金中心保管的,客户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公积金大厅中行窗口领取。

②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打印结清证明交到大厅中行窗口,银行工作人员负责解押,无需客户本人处理。

③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8331617)。

④购买期房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购买期房转正式抵押的,客户签订抵押手续后一个星期,抵押完成,可直接到公积金中行窗口领取。组合贷正式抵押业务由商贷银行负责,客户需自行联系当时商贷的客户经理领取。

2、贷款银行:农业银行

①前期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取回不动产权证的:没结清公积金贷款客户确有特殊需要领取不动产权证的,可致电公积金农行电话6278092,不动产权证在农行保管的,一周内银行电话客户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大厅农行窗口领取;在公积金中心保管的,客户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公积金大厅中行窗口领取。

②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打印结清证明,填写不动产抵押注销申请书,两项核对一致,交到大厅农行窗口,银行工作人员 一周内电话通知客户到公积金大厅农行窗口领取银行盖章后的注销申请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书,当场解除解押或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联系电话6278092)。

③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6278092)。

④购买期房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购买期房转正式抵押的,客户签订抵押手续后一个星期,抵押完成,可直接到公积金农行窗口领取。组合贷正式抵押业务由商贷银行负责,客户需自行联系当时商贷的客户经理领取(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6021437,地址:农业银行分行营业部大厅东岳大街96号农行大楼一楼东厅个贷中心)。

3、贷款银行:工商银行

①前期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取回不动产权证的:需抵押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工行个贷中心(长城路617-1号金盛大酒店1楼联系人王建伟,联系电话62689110)。

②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打印结清证明交到大厅工行窗口,并有高新支行个贷中心致电客户,去银行办理领证解押业务(长城路617-1号金盛大酒店1楼联系人王建伟,联系电话62689110)。

③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6278102)。

④购买期房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购买期房转正式抵押的及组合贷的,客户签订抵押手续后一个星期,抵押完成,需抵押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工行个贷中心(长城路617-1号金盛大酒店1楼联系人王建伟,联系电话:62689110)。

4、贷款银行:建设银行

①前期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取回不动产权证的:2019年7月前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抵押人携带身份证到建行青年支行营业室领取(万达广场E138号)联系人:孔经理,联系电话:6289937,每周二、四集中办理。

②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打印结清证明,抵押人携带身份证及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到建行青年支行营业室领取(万达广场E138号)联系人:孔经理,联系电话:6289937,每周二、四集中办理。

③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6261277)。

④购买期房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购买期房转正式抵押的,到建行青年支行营业室领取(万达广场E138号)联系人:孔经理,联系电话:6289937,每周二、四集中办理。组合贷正式抵押业务由商贷银行负责,客户需自行联系当时商贷的客户经理领取。

5、贷款银行:交通银行

①前期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取回不动产权证的: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6278082)。

②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打印结清证明交到大厅交行窗口,银行工作人员负责解押,无需客户本人处理(联系电话6278082)。

③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6278082)。

6、贷款银行:泰安银行

①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致电住房公积金大厅泰安窗口,银行工作人员直接打印结清证明负责解押,无需客户本人处理(联系电话8421077)。

②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8421077)。

③购买期房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购买期房转正式抵押的,客户签订抵押手续后一个星期,抵押完成,携带身份证可直接到公积金泰安窗口领取。组合贷正式抵押业务由商贷银行负责,客户需自行联系当时商贷的客户经理领取。

7、贷款银行:兴业银行

①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打印结清证明交到大厅兴业窗口,银行工作人员负责解押,无需客户本人处理(联系电话8676892)。

②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8616892)。

③购买期房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购买期房转正式抵押的,客户签订抵押手续后一个星期,抵押完成,携带身份证可直接到公积金兴业窗口领取。组合贷正式抵押业务由商贷银行负责,抵押完成后,有银行人员电话通知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兴业银行2楼东(东岳大街460号兴业银行)领取。联系人:段经理,联系电话:13563829272。

8、贷款银行:青岛银行

①纯公积金贷款解押手续:贷款结清后,客户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打印结清证明交到大厅青岛窗口,银行工作人员负责解押,无需客户本人处理(联系电话:18953816444)。

②目前申请贷款的不动产证:未留存,贷款发放后与借款合同等客户一起取回(联系电话18953816444)。

③购买期房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购买期房转正式抵押的,客户签订抵押手续后一个星期,抵押完成,携带身份证可直接到公积金泰安银行窗口领取。组合贷正式抵押业务由商贷银行负责,抵押完成后,有银行人员电话通知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青岛银行(东岳大街237号号青岛银行)领取。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8637869。

注:以上仅限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原:岱道庵路162号;现: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委托银行。

八十、公积金贷款办理房产解押需要什么材料?

答:中国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中行窗口(D区5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可单方解押,一般需3个工作日,解押后通知客户。

农业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农行窗口(D区7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可单方解押,一般需3至5个工作日解押,解押后通知客户。

工商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工行窗口(D区1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人员申请解押用印盖章,后通知客户到高新区工行签字办理解押手续。

建设银行:一、抵押为权证电子化的既2019年6月以后办理贷款,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建行窗口(D区3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人员申请解押用印盖章,解押后通知客户。

二、抵押权证为纸质的既2019年6月前办理贷款,贷款结清后客户持结清证明到建行窗口(D区3号),告知客户去建行青年支行领取抵押权证,交支行工作人员申请解押用印盖章,解押后通知客户。

交通银行: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解押房产需要:1、结清证明及借款人手机号;2、该银行公章的解押申请书及授权书;3、受托人身份证明;4、不动产登记证明。

注:客户仅提供第1项,其他材料和流程及解押全由银行办理。

泰安银行:一、客户:仅需持贷款结清当天(银行要求在客户结清两日内,必须办理押品出库),将结清证明送至泰安银行窗口(D区9号)。

二、银行:1、银行信贷管理系发起押品出库流程,前往岱道庵支行柜面办理押品出库;2、银行办公流程发起解押用印盖章,前往岱宗管辖行盖章;3、银行不动产系统公积金专线发起解押流程,解押后,电话通知客户。

三、其他说明:鉴于银行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比较其他兄弟银行,多了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这个步骤。

兴业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兴业银行窗口(D区10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人员申请解押用印盖章,一般需要3到5个工作日,解押后通知客户。

邮储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邮储银行窗口(D区8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可单方解押,一般需3至5个工作日解押,解押后通知客户。

青岛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青岛银行窗口(D区2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可单方解押,一般需3个工作日,解押后通知客户。

岱岳农商银行:贷款结清后需客户将结清证明和联系方式留在岱岳农商银行窗口(D区11号),银行自行解押,3至5个工作日完成解押工作,通知客户。

泰山农商银行:贷款结清后需客户将结清证明和联系方式留在泰山农商银行窗口(D区6号),银行自行解押,3至5个工作日完成解押工作,通知客户。

莱商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莱商窗口(D区4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可单方解押,一般需3至5个工作日解押,解押后通知客户。

浦发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浦发窗口(D区28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可单方解押,一般需3-5个工作日,解押后通知客户。

济宁银行:贷款结清后需客户将结清证明和联系方式留在济宁银行窗口(D区12号),银行自行解押,3至5个工作日完成解押工作,通知客户。

齐鲁银行:贷款结清后需客户将结清证明和联系方式留在齐鲁银行窗口(D区13号),银行自行解押,3至5个工作日完成解押工作,通知客户。

恒丰银行:贷款结清后客户需将结清证明给恒丰银行窗口(D区35号),留个联系方式,银行可单方解押,一般需3至5个工作日解押,解押后通知客户。

注:以上仅限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原:岱道庵路162号;现:市民之家二楼西厅)委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