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誓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定为

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誓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定为

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誓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定为(C)

A“道德与法律为一体”

B“中外通行,有禅治理

C“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D“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解析】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确定了“大权统于朝廷,宪政公诸舆论”的立宪指导原则。清政府实行预备立宪的目的,在于敷衍和拉拢要求改革的资产阶级立宪派,抵制势不可挡的革命运动,并进一步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巩固清朝的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