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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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常见问答
问1:市外企业进入江门市承接业务是否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备案。而省外企业则应先在广东省进粤平台登记信息。
问2:市外企业进入江门市承接业务是否需要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答:根据《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江建〔2019〕357号)的规定,如企业实际已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建设活动,则应在一个月内进行登记。
问3: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与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联对接。企业在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应先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登记信息后。注册时本系统会网上同步企业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的资料,不需企业提交书面纸质资料。
问4: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如何编辑修改?
答:本系统企业数据全部自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导入,企业只需登录本系统后台,点击同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按钮即可修改信息。
问5:忘记登录帐号和密码如何重置?
答:企业需提交重置密码申请的书面资料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申请盖公章,递交或快递至江门市江海区新中大道82号,收件人:协会信用部,电话3987001。申请内备注企业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协会收到申请处理好后通知企业。
问6:信用等级如何划分?
答:企业信用等级按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100分以上(不含100分)的,按照排名划分等级,总分排名前15%(含15%)的为A级,总分排名15%(不含15%)-35%(含35%)的为B级,其余及100分为C级;100分以下的为D级;存在法律法规列为市场禁入行为情况的为E级(黑名单)。
问7:如何提升信用等级?
答:对照《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按要求在本系统提交信用加分申请,公示完成后总分累计达到更高等级所需要分数即可。
问8:如何提交信用加分申请?
答:请查阅本系统相关文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江建〔2019〕357号)的通知,对照文件内对应企业类型的评分项,提交依据所需资料申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