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产查询常见问答

成都市房产查询常见问答

1:房产信息查询窗口查询须知(含各类查询范围和申请材料)

序号

查询

申请人

查询范围

检索方式

查询要件

1    

所有权人、他项权人

1、本不动产登记结果
2、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名称)和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    

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

1、本不动产登记结果
2、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名称)和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证明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3    

继承人、受遗赠人

1、继承、遗赠所涉不动产登记结果
2、继承、遗赠所涉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继承公证书(或死亡证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    

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

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供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5    

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

1、不动产自然状况;
2、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3、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4、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6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委托代理人

根据被代理人的查询范围及授权范围确定

根据被代理人的检索方式确定

除委托人应当提供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无法提供委托身份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7    

律师

1、受当事人委托的根据委托人查询范围和授权范围确定,持人民法院调查令的依人民法院调查令所载内容确定;
2、受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委托查询的律师,可以申请验证不动产权利主体、查询不动产共有形式、查询要求办理查封登记或者限制处分机关的名称。

根据委托人的检索方式或人民法院调查令所载内容确定

受当事人委托查询的,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持人民法院调查令申请查询的,提交申请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调查令。

8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

与诉讼、仲裁、行政执法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结果和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名称)和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载明查询事由及事项的单位介绍信;
2、执行查询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9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

全体业主共有不动产的登记结果和原始资料。

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业主委员会查询的,提供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载明查询事由和事项的介绍信;业主大会筹备组查询的,提供不动产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载明业主大会筹备组身份、查询事由和事项的介绍信。
2、查询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说明:
    1、2007年10月1日以前(不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动产,无特别约定的,配偶可作为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查询;2007年10月1日以后登记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不动产,配偶不能查询。
    2、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秘密等不动产信息,须经国家安全部门、军队等同意后方可查询。
    3、涉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的相关资料不直接提供查询,请向成都市及各区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提出申请。

 

2:目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自己的房屋信息?

答:

1)窗口查询

办理地点:①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二楼19号窗口咨询取号;②成都市住建局城南办证服务中心(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档案查询窗口。

2)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机查询

查询人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配备了房产自助查询机的政务服务中心或查询点,使用二代身份证直接查询打印。

3)网上查询

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选择 “住房类办事服务” →“网上查询”→“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网上查询打印《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交易房屋信息核实记录》。

4)手机查询

手机下载天府市民云APP, 点击“房屋管理服务—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本人通过APP内的人脸识别实名认证,《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交易房屋信息核实记录》、《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均可一键查询,查询结果可保存至手机,其效力等同于窗口及自助打印件。

 



3:成都市住建局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窗口的查询范围?

答:成都市住建局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窗口负责查询成都市22个区市县的个人住房信息以及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房屋产权交易档案。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范围为成都市22个区市县,可查询打印《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交易房屋信息核实记录》。

房屋产权交易档案查询范围为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16年11月23日以后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请向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具体查询事宜。

 

4:如何验证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

答: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局出具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含《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交易房屋信息核实记录》)不再加盖查询业务专用章,相关使用单位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选择 “住房类办事服务”→“网上查询”→ “查询结果在线验证”,然后根据查询结果名称选择验证类型,输入对应的查询编号和验证码进行验证。也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成都住建”进行查询结果验证。

 

5:办理产权证时使用的证件号码变更了,还能查到自己的房屋档案吗?

答:可以,房屋权利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变更证件号码主管部门出具的号码变更证明、查档申请书前往市住建局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窗口办理。

 

6:进行房屋交易或租赁时,如何验证房源信息真伪?

答:(1)网上验证: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选择 “住房类办事服务” →“网上查询”→“房源信息验证”,根据提示输入需核实房屋的业务件号和证书编号即可查询验证。

2)手机验证:①微信关注“成都住建”公众号,选择“微政务”→“查询服务”→“房源信息验证”;②手机下载“天府市民云”APP, 点击“房屋管理服务”→“房源信息”。根据提示输入需核实房屋的业务件号和证书编号即可查询验证。

 

7: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但没有领取产权证原件,现在在什么地方可以领取,如何办理?

答:成都房地产信息档案中心保存了2000年至2005年10月1日期间办理抵押的部分产权证原件,如果您是在这期间办理的抵押登记,可以前往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二楼29号窗口申请领取。如果您不是在这期间办理的抵押登记,您可以向贷款银行或开发商咨询产权证领取事宜。

 

8:如何进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

答:根据《关于政策性住房档案查询启用自助查询系统的通告》(成房委办〔2013〕8号),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出具盖章的政策性住房档案查询纸质证明文件。申请人可通过房产自助查询机、天府市民云APP、窗口人工查询等方式查询打印《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含名下现有和曾有房屋信息),在查询结果中“取得方式”一栏查看名下房屋来源,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可以实时在线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