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制定《“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 / 近 /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和大力宣传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治坚定,导向鲜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两个大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多方参与,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搭建合作平台,整合优质宣传资源,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改革创新,精准宣传。全面把握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更加适应差异化、分众化的传播趋势,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并广泛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自觉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力戒奢侈浪费,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进一步转化为行动自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导向鲜明、职责清晰、共建共享、创新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2021年,在全社会广泛传播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果,完善生态文明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机制;2022年,深入开展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集中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建立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机制;2023年,推动和指导各地方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宣传品牌,引导和带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2024年,着力选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中优秀典型,加强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广;2025年,对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建设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广泛宣传,加大力度讲好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深化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界力量,广泛开展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和系统研究,深度挖掘和准确把握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用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参与)

专栏1:研习行动

1.加大研究力度:2022年年底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形成一批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成果,以报刊理论文章、专著、图书、报告等形式出版发行。

2.加强学术交流研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定期举办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专题研习会、现场交流会,202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举办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专题研习会、学术交流会不少于5场。

3.开展实践效果评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开展区域行业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效果评估,总结提炼典型实践模式。

加大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重点针对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公共服务场所、商业机构等,广泛动员各类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方法,拓展传播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策划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的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的国内国际宣传。(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宣传。大力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无废城市等示范创建工作。针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典型代表和优秀案例,以组织大型主题采访、拍摄宣传片、出版图书、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专题宣传。加大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国际宣传,面向世界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参与)

专栏2:宣讲行动

1.开展大宣讲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宣传部门支持下,从高校、党校、党政机关等抽调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组建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将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与百姓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有机结合,找准情感共鸣点,提高话语感染力,增强思想说服力,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大宣讲活动。

2.组织实践案例宣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宣传与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

3.加强国际传播:加强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图书的翻译和海外出版发行,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机构建立外文网站、开设海外社交媒体账号、创办外文期刊等,搭建或利用国际性会议、论坛、书展、影视节等平台,全方位向世界展示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正面新闻宣传。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优化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对热点舆情问题进行回应。(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参与)

主动曝光负面典型。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负面典型案例,以及一些地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注重对问题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反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体现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成效。有效运用媒体监督手段,形成舆论监督合力。(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参与)

强化舆情研判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或敏感热点舆情开展专题研究,提高对重大舆情分析研判的质量,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热点回应。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形成线上线下相同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等参与)

专栏3:新闻报道行动

1.召开新闻发布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月召开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媒体见面会或新闻通气会。

2.策划主题新闻采访:生态环境部每年组织策划1次主题新闻采访活动,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集中报道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成效,展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东部省份和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宣传部门每年组织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深度报道和大型主题采访活动1次以上,鼓励各地媒体行动起来,共同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

3.开设媒体曝光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在有影响力的媒体开设栏目或制作专题,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通报负面典型案例,以及一些地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报道问题整改过程和结果,回应公众关切。

4.组织“媒体走基层”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宣传部门每年集中组织1次体验式采访活动,让媒体走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线单位、走进企业治污现场,发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典型事迹,做好做实宣传报道。

5.开展媒体交流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宣传部门每年举办1次媒体座谈会或舆情分析会。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动员,广泛传播生态价值理念

繁荣生态文化。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共识、精神支撑的重要作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不断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赋予宣传产品更多文化内涵,各地方结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等的支持力度,推进优秀生态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扶持生态文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参与)

专栏4:文化传播行动

1.实施生态文化精品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紧密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无废城市建设、垃圾分类、限塑减塑、杜绝餐饮浪费等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重点工作,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态文化作品。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制作宣传产品不少于5件,地市级每年制作至少1件。生态环境部每年面向各地征集优秀作品,并组织开展征文,摄影、书法和绘画大赛等活动,精品可向“五个一工程”推荐。

2.建立文化宣传小分队:鼓励和引导地方以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为题材开展艺术创作和演出。2025年年底前,各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宣传部门牵头组建生态文化宣传小分队,推动优秀作品开展省内巡演,群众反响良好的作品可推荐组织全国巡演。

3.打造生态文化活动品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唱响《环保人之歌》《让中国更美丽》等主题歌曲,用好用活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打造本地生态文化活动品牌。

培育生态道德。积极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宣传,鼓励创新推广行动形式,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微视频、微电影、漫画读物等。结合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学校、农村,用好新媒体平台及各方面社会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妇女参与,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力戒奢侈浪费,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选树主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生动局面。(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牵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专栏5:道德培育行动

1.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对标《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掌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基本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2.引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与公众衣食住行游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各方面,组织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家居、绿色消费、绿色餐饮、绿色快递、绿色出游、绿色观影等活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色生活激励回馈机制,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主动自觉选择。

3.加强典型宣传:加大对“中国生态文明奖”“绿色中国年度人物”“中华环境奖”“母亲河奖”“绿色家庭”等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做大做强品牌影响,优秀人物可推荐参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

专栏6:志愿服务行动

1.加强顶层设计:2022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和中央文明办制定出台指导全国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政策文件,明确组织架构、队伍建设、项目拓展、交流培训、考核评价、典型选树、经验推广、机制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和要求。

2.推动队伍建设: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文明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地区。引导和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在项目开展、活动合作及活动场地、资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支持。加强交流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面向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志愿者的培训。

3.打造服务项目: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文明办结合所在地区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精心策划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实践体验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流程化、机制化、可重复、能持续、易推广的志愿服务项目。支持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发起和组织各类环境公益性活动,号召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搭建工作平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文明办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对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活动和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记录、效果评价等进行线上管理。

5.推广先进典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文明办表扬激励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优秀项目,并进行广泛宣传推广。继续开展百名生态环保志愿者推选和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征集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等先进典型推送活动。

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社会宣传活动,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升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打造社会宣传活动品牌。精心组织六五环境日宣传,发挥国家主场活动示范作用,促进各地社会宣传工作水平提升。结合本区域工作重点办好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专栏7:品牌创建行动

1.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活动品牌: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联合省级人民政府每年共同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探索联合市、县人民政府开展地方六五环境日活动,推动各级党政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基层特别是落后地区提升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活动指南或实施办法等,规范化、机制化、项目化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动员,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各界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

2.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环保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活动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实践性,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创建地方特色宣传活动品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长江大保护、黄河大保护大治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无废城市创建、可持续消费等重要议题,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等相结合,创办品牌宣传活动,拓展活动新意,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基层广泛参与。

(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夯实美丽中国建设基础

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习 / 近 /平 /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法律规范建设,有力推动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教育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共青团中央等参与)

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加强生态环境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依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加大对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环保志愿者、生态环保工作者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保科学素养。(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专栏8:全民教育行动

1.学校教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组织、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将环保课外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作用,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

2.社会教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不同群体编写生态文明知识读本,利用各大网络学习平台、视频平台等,构建生态文明网络教育平台。

3.教育场馆建设:积极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2025年年底前,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至少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

(五)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发挥党政机关作用。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选择绿色出行,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中央文明办、生态环境部牵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发挥企业作用。动员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生态价值理念和生态文化传播,主动履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不断探索创新绿色发展商业模式。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发挥企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排污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环境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发挥人民团体作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积极发挥青年力量,以推进“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统揽,深化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以减霾、减塑、减排、资源节约和垃圾分类为重点, 动员青少年践行绿色生活、参与生态环保实践、助力污染防治。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家庭领域作用,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广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组织动员技术专家、模范人物等到广大群众中特别是青少年中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群众生产生活,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现到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等群众性活动之中。(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扩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社会组织联盟范围,加强联盟统筹管理,打造联盟品牌宣传活动。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提供环保公益性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现代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具有对外交往能力的环保社会组织积极“走出去”,通过民间交往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推动将先进绿色生产理念和管理模式引入到企业。(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专栏9:社会共建行动

1.强化企业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相关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环保义务能力,每年组织培训1次以上。

2.推进青年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以 “保护母亲河”“三减一节”(减霾、减塑、减排和资源节约)、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项目3次以上,建立以共青团为主导,以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环保社会组织成员、青少年志愿者为主体的力量。每年组织“青年讲师团”“生态文明大讲堂”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活动3次以上,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

3.发挥妇女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每年组织开展“绿色生活·最美家庭”“美丽家园”建设等主题活动3次以上,引导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清洁生活环境、节约家庭资源、践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垃圾分类等。

4.培育社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与影响力大、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环保社会组织密切联系,积极推动本地环保社会组织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合作,每年组织开展座谈会、交流会、专题培训等3次以上。

5.开放环保设施: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拓展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领域,提高开放频次,丰富开放方式,提升开放效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各自不同的工作渠道每年组织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界别公众走进开放的环保设施企业,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保障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

(六)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方式方法

改进政务新媒体宣传。加强全国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完善新媒体内容发布、排名、奖惩等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所辖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发布频次、原创水平和内容质量,增强发布信息的形式多样性、内容可读性、公众阅读量、网络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鼓励用好5G传播特质与规律,拓展信息服务形态,根据公众需求和行为进行内容定制与精准推送。(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等参与)

创新线上宣传载体和内容。聚焦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创新方法手段,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探索将生态文化与流行文化有机结合,开发并积极推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游戏、短视频等,让公众在潜移默化、精神愉悦中浸润生态文化、培养生态道德。(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等参与)

打造线下宣教新媒介。用好书籍、报刊、广播、影视等传统大众传媒,制作刊播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户外、交通工具等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生动形象地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鼓励东部省份和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建设智慧化、数字化展厅,灵活充分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沉浸式、互动式交流体验。(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参与)

专栏10:网络正能量行动

1.开展网络主题宣传: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加强议题设置,做好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二次开发解读。各级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账号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网络主题宣传,围绕主题发布系列原创稿件不少于10篇,原创宣传品不少于1件。

2.定期发布政务新媒体榜单:根据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质量提升和矩阵运行改善情况,及时调整账号及矩阵评价指数计分标准,改进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榜单发布工作。

3.拓展网络宣教阵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运营好“两微”的基础上,陆续开通常用新闻客户端、社交媒体账号,不断拓展网络宣传阵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加强协作和联合,明确工作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二)加大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事权划分,分别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支出责任,为行动计划实施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动员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行动计划落实。(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三)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充实专业力量,定期对宣教干部、新闻发言人、新媒体人员等开展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拓展外脑力量,完善工作网络。着力提升对外宣传、融媒体传播、数字化出版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

(四)加强督导评估。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成熟模式,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