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就业见习补贴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
二、受理单位
市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申请主体
市北区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四、受理条件
组织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 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市北区就业见习基地,可按规定申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五、申请材料
发放生活补贴或工资银行凭证、意外伤害保险单
六、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qingdao.gov.cn/jxpt)--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按步骤依次填写申请信息。
七、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审核,补贴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发放至基地银行账户。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
(https://rc.qingdao.gov.cn/jxpt)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市北区:0532-58771885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十三、备注
享受群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