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
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受理条件
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并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五、申请材料
1.网上办理
(1)在本市首次就业的人员须先添加个人基本信息(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须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至现场办理);
2.现场办理
(1)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其中,招用人员为港澳台人员,需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招用人员为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需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份;
(5)《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招用参保(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用人单位选择接受《企业承诺书》、《依法合规用工提醒》;
(3)填写招用人员信息(必填项不能为空)。选择参保单位,点击提交,经计算机系统自动验证匹配提示审核通过后,打印带验证码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后存入被招用人员个人档案。
2.现场办理
用人单位可持材料就近到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市 直:0532-83668932、0532-83620855
市北区:0532-58771905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十二、备注
享受群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