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归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贵州省“黔归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黔人领发〔2014〕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实施‘黔归人才计划’吸引人才回乡创业”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对接联系、组织动员国(境)外、省外黔籍(包括籍贯或出生地为贵州,在贵州工作、学习或生活过以及与贵州有密切联系的人士)各类优秀人才回乡服务,经研究,特制订贵州省“黔归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大数据、新医药、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贵安新区、“5个100工程”等重大平台载体建设,以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高校学子及外出务工技能人才等为重点对象,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作用和“血缘、地缘、业缘”的社会网络功能,通过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方式,动员吸引国(境)外、省外黔籍优秀人才,回黔投资兴业、创新创业、回乡就业,或开展咨询服务、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成果转让等活动,共同推动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黔归人才”信息库。收集、整理国(境)外、省外黔籍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菅管理人才、优秀高校学子及外出务工技能人才等信息,建立“黔归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适时补充调整。

 1.收集整理国(境)外、省外黔籍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对象为专业技术领域和管理领域的各类专家学者。重点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具有较丰富创新创业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和在国(境)外、省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相关机构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省外事办(侨务办)、省侨联、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市(州)、贵安新区。(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收集整理国(境)外、省外黔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对象为在国(境)外、省外创办企业或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企业家。重点是在国(境)外、省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高层次经营管理者、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及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外事办(侨务办)、省侨联、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省属高校、各市(州)、贵安新区。

 3.收集整理国(境)外、省外黔籍高校优秀学子信息。对象为知名高校优秀学子。重点是国(境)外著名高校以及国内“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研究人员等。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外事办、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委统战部、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市(州)、贵安新区。

 4.收集整理省外黔籍外出务工技能人才信息。对象为外出务工人员中有一定技术专长、有返乡创业就业意愿的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团省委、省人社厅、各市(州)、贵安新区。

 5.收集整理省外在黔挂任职人员及志愿者信息。对象为各级各类曾在贵州挂职、任职的人员,中组部、团中央赴黔博士服务团成员,中央统战部选派服务贵州的专家,省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入选者及春晖使者等。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团省委、各市(州)、贵安新区。

 以上各类人才信息由各责任单位分别收集整理后,报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汇总,建立统一的“黔归人才”信息库。

 (二)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系宣传机制。畅通国(境)外、省外黔籍人才联络渠道,定期发布发送相关信息,加强与黔籍人才的沟通交流,加深黔籍人才对贵州的了解,激发黔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兴业就业的热情。积极宣传“黔归人才”创新创业、兴业就业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建立联系点。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市(州)政府驻外联络处、各相关责任单位及社团组织、商会、校友会、贵州博士网等,建立黔籍人才联系点,作为贵州在外黔籍人才的日常沟通联络、信息发布发送平台。

 责任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市(州)、贵安新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省投资促进局、团省委、省委统战部。

 2.即时发布发送信息。通过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贵州(贵阳)囯际人才城网上平台等定期、不定期发布发送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工作动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政策及人才、技术、项目需求等,让各类人才及时了解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人才、技术、项目需求信息;对各类人才反馈回来的信息及时整理、分类,并面向省内各市(州)及企事业单位进行发布。

 责任单位:省科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省投资促进局、团省委、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市(州)、贵安新区。

 3.加强沟通和联系。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黔籍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结合实际并利用中国传统节曰等组织开展黔籍人才座谈、拜访、寄发慰问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搭建沟通、交流合作平台,进而激发人才“反哺”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

 责任单位:各市(州)、贵安新区、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省投资促进局、团省委。

 4.做好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黔归人才计划”,加大对黔籍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典型实例和“贵州情 故地行”、“贵州情 故乡行(家乡行)”系列活动、投资洽谈会和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我省重才、用才、爱才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各市(州)、贵安新区。

 (三)开展"黔归人才计划”系列活动。以“贵州情?故地行”或“贵州情?故乡行(家乡行)”为主题,组织开展“贵州情?故地行”或“贵州情?故乡行(家乡行)”活动、黔籍企业家投资洽谈会、齡籍高校学子专场招聘会、黔籍外出务工技能人才返乡招聘会等活动。

 1.“贵州情 故地行”、“贵州情 故乡行(家乡行)”活动。各市(州)、省直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贵州情 故地行”、“贵州情 故乡行(家乡行)”活动,向黔籍专家学者、曾在黔挂任职干部人才、省外赴黔志愿者推介我省重点产业、优势资源、优质项目等,结合“院士专家援黔行动计划”等活动的开展,搭建平台和桥梁,积极吸引黔籍人才回乡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市(州)、贵安新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科协、省投资促进局、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委统战部。

 2.黔籍企业家投资洽谈会。各市(州)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及每年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等平台,通过“黔归人才计划”信息平台对相关企业发出邀请,在省内或“北上广”等发达地区举办投资洽谈会,争取黔籍企业家回乡创办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入股本地企业等。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市(州)、贵安新区。

 3.黔籍高校学子专场招聘会。整合全省企事业单位岗位资源,结合省校合作人才引进工作的开展,通过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黔归人才”对接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定向邀约,组织省内相关单位前往北京、上海、南京、西安等地省外高校高校开展专场招聘会,选拔重点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锻炼服务。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各市(州)、贵安新区。

 4.黔籍外出务工技能人才返乡招聘会。整合省内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岗位资源,通过“黔归人才”对接联系信息平台及各市(州)政府网站发布岗位需求信息,组织省内园区和企业面向珠三角、长三角等地举办“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现场招聘会或网上招聘会,积极动员鼓励引导外出务工技能人才返乡就近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团省委、省人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各市(州)、贵安新区。

 三、政策支持

 1.对于回乡创新创业的国(境)外、省外黔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评审认定,可享受《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黔人领发〔2013〕8号)给予的相关政策待遇。其中,符合“百人领军人才”条件的,回乡当年可享受10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均实现预期收益的,可继续享受每年100万元奖励;符合“千人创新创业人才”条件的,回乡当年可享受5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均实现预期收益的,可继续享受每年50万元奖励。同时,在户籍、住房、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职称评定、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学、保险、就医、出入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对于回乡创办兴办企业的国(境)外、省外黔籍企业家,可依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12号)及《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14〕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5个100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3〕15号)等,按照相应条件给予倾斜支持。

 3.对于回乡创业就业的国(境)外、省外黔籍高校学子,可依据贵州省出台的相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在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减免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享受培训补贴及免费创业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4.对于回乡创业就业的省外黔籍外出务工技能人才,可享受我省“3个15万”小微企业创办扶持政策或工商免费扶持、税收减免扶持、社保补贴扶持、小额贷款扶持等优惠政策,并开辟“绿色通道”,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

 5.国(境)外、省外黔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兴业就业做出贡献的,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可授予“优秀人才贡献奖”、“优秀企业家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等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工作方案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请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省人才办。省人才办将把落实情况作为2014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进行考核。

 (二)积极对接,做好服务。各责任单位应抓紧调查摸底,了解相关人才信息,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应的人才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单位提供的人才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建立“黔归人才”信息库,并于7月中旬转发各市(州)、贵安新区和省直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地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加强与库内人才的对接联系,并及时组织开展活动,邀请相关人员回乡考察座谈交流。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应认真整合项目、资金等资源,尽快制定促进黔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兴业就业的配套措施,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和优良工作环境。

 (三)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各自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好各类活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市(州)、贵安新区要结合实际,整合力量,搭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平台,并积极推动开展“贵州情?家乡行”活动(贵阳市),实施“凤还巢”计划(遵义市)、“凉都学子”回归计划(六盘水市)、“乡音人才”回归计划(安顺市)、“学子归巢”计划(毕节市)、“雁归工程”(铜仁市)、“孔雀归巢”人才计划(黔东南州)、“黔之南?桑梓情”人才回归计划(黔南州)、“金州人才”回归计划(黔西南州)等。省委组织部要加强“黔归人才计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及时跟踪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做好协调服务。省科协要认真汇总整理“黔归人才”信息,并及时发布和维护更新,做好推进情况的收集整理和信息报送工作,会同省及贵阳市人社部门做好网上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杨通各市(州)发布渠道,发挥好市(州)信息发布的主动性。省委宣传部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省委统战部、省外事办(侨办)、省侨联要充分发挥贵州留学人员联谊会、欧美同学会等组织联系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优势,做好黔籍优秀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要做好工作方案,定期组织省内相关单位到与我省签订有省校合作协议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黔籍优秀毕业生回乡服务。省科技厅要及时汇总各地各单位技术和项目需求,加强与省外科研机构的沟通交流,积极动员黔籍专家学者回乡开展技术咨询、项目合作、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要调动各方面的资源,积极动员黔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发展。各级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省直高校校友会要积极参与,做好与黔籍人才的感情交流和信息沟通。各级团组织、人社和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春晖行动联络处及各地设立的驻外团工委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与外出务工技能人才的联系沟通,不断推进“春晖黔归人才”计划取得实效。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