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是多少
酒泉市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部门电话及职责如下:
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设职能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案件审理股、监察一股、案件受理与信访室、监察二股、工业园区监察所。
1.办公室:负责大队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信息反馈;负责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类文件的起草;负责文件收发、法律文书管理、财务管理、会议组织及大队后勤服务管理;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和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工作;承办大队领导指定或交办的案件以及承办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7-2828397
2.案件审理股: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含交通、水务等)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检查;负责开展欠薪欠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建设施工领域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清退的评估、审核;负责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启用的评估、审核;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和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负责本股室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处理和移送工作;负责对建设施工领域内劳资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农民工权益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大队领导指定或交办的管辖案件和专项督查检查。
联系电话:0937-2665306
3.监察一股:负责案件管辖权内尚武街社区、南苑社区、东文化街社区、金泉路社区、肃州路社区、西文化街社区、祁连路社区、富康路社区、东关苑社区、汉唐街南社区、清水镇、丰乐镇、金佛寺镇、下河清镇、上坝镇、总寨镇、东洞镇所属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检查;负责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欠薪欠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和信访维稳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和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负责本股室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处理和移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业务工作指导和日常联络;大队领导指定或交办的管辖案件和专项督查检查。
联系电话:0937-2663682
4.案件受理与信访室: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投诉举报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及劳资纠纷的调解调处;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核;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依法行政;劳动保障案件督办;劳动保障信访上访业务综合统计;大队领导指定或交办管辖案件的办理;承办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7-2663736
5.监察二股:负责案件管辖权内仓后街社区、同德巷社区、民主街社区、北新街社区、汉唐街北社区、广厦社区、阳关路社区、世纪路社区、飞天路社区、新世纪社区、铧尖镇、果园镇、银达镇、三墩镇、黄泥堡乡、西峰镇、泉湖镇所属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检查;负责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欠薪欠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和信访维稳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和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负责本股室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处理和移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业务工作指导和日常联络;大队领导指定或交办的管辖案件和专项督查检查。
联系电话:0937-2812736
6.工业园区监察所:负责案件管辖权内工业园区(西园、南园)、东洞滩光伏产业园及今后区属新建、续建工业园区、解放路社区、西洞镇所属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检查;负责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欠薪欠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和信访维稳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和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负责本股室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处理和移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主管单位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业务工作指导和日常联络;大队领导指定或交办的管辖案件和专项督查检查。
联系电话:0937-266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