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常见问答
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佛山出台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相关措施。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且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市的失业人员,最多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l 实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依据?
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佛人社〔2020〕36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l 哪些人员可以向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l 申领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l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
1.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l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能同时领取吗?
1.不能同时领取。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l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渠道有哪些?
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渠道,包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等,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目前可登陆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失业补助金线下申领渠道: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最后参保地)前台办理。
l 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l 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l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l 每个月需要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吗?
要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每月的1-31日通过线上(广东人社APP、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等)或服务窗口(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止领取情形时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未按时认证的,当月失业补助金暂停发放,次月进行认证的补发上月失业补助金;连续2个月不认证的,终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l 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
答: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l 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9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 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王2019年9月参保后停保, 2019年10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6个月(2019.10-2020.3)。可以申领。
2.小陈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1个月(2020.3-2021.1)。不能申领。
3.小李在2020年1月被用人单位辞退停保, 2020年2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1个月(2020.2-2020.12)。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
4.小梁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0个月(2020.3-2020.12),他在2021年1月申领失业补助金。不能申领。
l 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钟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不能申领。
2.小刘2020年3月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 可以申领。
3.小张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
4.小雷2020年12月参保缴费, 2021年1月减员无缴费,不能申领。
5.小冯2020年6月因被用人单位辞退并停保,在我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所以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l 举例说明2020年3月至本市发文之日符合条件的能否补发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为参保就业状态的,除审核停保减员动作是否发生在2020年3月至本市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外,还需审核相应时间段是否存在未缴费的月份。
小马3月份停保, 3月、 4月、 5月未缴费, 6月重新参保就业,可领取3、4、5月的失业补助金。
l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
1.全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2345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8881200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6221441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0757-12345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7726663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8230221
各区社保局下属各分局(或办事处)前台均可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请向最后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