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教育局部门电话大全

盐城市教育局部门电话大全

盐城市教育局内设部门电话及职责大全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督查、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调与兄弟省市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人:吴恒广   电话:88228915

(二)发展规划处。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调研;协调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助拟订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拟订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承担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市直中小学校设立、撤销、更名、调整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审核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指导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电话:88228906

(三)初等教育处(盐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市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初等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教学基本要求、办学评估标准等;承担全市幼儿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质量建设和常规管理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发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及规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话:88228653

(四)中等教育处。承担全市普通中等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普通中等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教学基本要求、办学评估标准等;承担全市普通中学质量建设和常规管理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普通中学考试招生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学校开展民族教育的具体指导工作。

电话:88228663

(五)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承担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承担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建设和常规管理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招生就业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扫盲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具体指导工作;承担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规划、审核、管理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查工作。

电话:88228683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承担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科技、国防教育及相关教育教学改革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科技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学生军训、教育系统双拥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指导、协调工作。

 电话:88228690

(七)教育督导室(盐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具体指导,拟订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承担对县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的具体组织协调;承担对中小学教育的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和质量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发展水平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小学控辍保学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电话:88228685

(八)财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政策;承担全市中小学财务、国有资产、教育收费、后勤管理等业务指导;承担所属学校和单位财务、后勤、基建、国有资产、教育收费等具体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家专项拨款、赠援款、外资款的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电话:88228680

(九)安全管理与法治工作处(执法监督处)。承担全市中小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学校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及校车安全、网络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等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行政执法与监督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电话:88228290

(十)监督与审计处。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具体指导;转办督办反映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投诉。承担所属学校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电话:88228693

(十一)组织处(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德育工作处)。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务。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管理、统战、群团工作具体指导。负责所属学校党建、意识形态管理、统战、群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校思想理论、舆论阵地、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家庭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市直教育系统老干部、教育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

  电话:88228695

(十二)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承担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师德师风建设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及人事制度改革等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等具体组织、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市直中小学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指导工作、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候选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电话:88228661

(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电话:88228660

(十四)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负责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全市校外培训规范管理政策规定。牵头加强校外教育培训全面监管,负责拟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电话:884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