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保险如何转入
办理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号)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受理条件
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托管档案的人员
办理材料
1、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卡或提供存档号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原参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跨统筹(省外企业、部队未就业随军配偶、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男满50岁,女满40岁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如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