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A、坐杀人共犯 B、坐窝藏 C、上请 D、不当坐 【解析】D。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禾口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 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