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xiangtan.gov.cn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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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邮政编码:411104;

联系电话:0731-58553669(兼传真);0731-5855366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权限内的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开展垄断协议、价格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配合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