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024年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纳税调增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024年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纳税调增

问: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024年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纳税调增,2025年一季度被投资单位注销,季度预缴时能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附件《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规定,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2024年因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而进行了纳税调增,2025年一季度被投资单位注销,季度预缴时按照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计算,会计上没有确认投资损失,不能进行纳税调减,实际发生的损失,年度清算清缴时再纳税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