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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称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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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申报指南   
     
(2025年版)

为方便我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我们研究梳理了职称申报中的常见问题,明确了职称申报流程,制定了我省职称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以下人员可参加我省职称申报:一是在我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截止申报当月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二是在我省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河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四是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医疗技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价。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一是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二是离退休人员及当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手续的人员;三是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四是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五是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及其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

二、职称申报评审学历资历的基本要求

(一)初级职称政策

初级职称全面采用初定、考试、考核认定等方式进行,不再采取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职称初定适用于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初、中级职称且属于原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人员。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初级、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不适用初定政策。

1.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中职学校要求中专毕业任教2年初定员级;一般情况下,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多数系列要求中专员级满3年可晋升助理级,工程、民航、农业、档案、工艺美术、图书、实验技术人才要求员级满4年可晋升助理级,文博、艺术系列要求从事专业工作5年可晋升助理级,卫生系列中专毕业员级满5年可报考助理级。

2.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多数系列要求大专取得员级满2年可晋升助理级,文博、艺术、新闻、司法鉴定人专业要求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公证员员级满3年可晋升助理级,卫生系列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报考助理级。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飞行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以报考。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职称初定、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中级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一般可初定中级职称。但司法鉴定人要求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中级,卫生专业具备博士学位的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主管医师主管护师须经注册从事执业活动。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并聘任助理级满2年可申报中级职称(会计、经济、出版系列硕士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报考中级、有第二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中级)。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并聘任助理级满4年可申报中级(会计、经济、审计系列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可报考中级,体育、出版专科毕业初级满5年可申报或报考中级,卫生、统计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可报考中级)。

4.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并聘任助理级职称满5年可申报中级(民航系列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或取得助理职称后满4年,文博系列要求取得初级职称后满4年,统计、审计系列要求取得助理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卫生、档案、图书资料系列要求取得助理职称后满7年)。

(三)副高级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2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卫生系列需要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方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会计、经济、统计系列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10年,审计系列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6年,卫生系列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7年,司法鉴定人专业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10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其他系列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需通过学历破格申报。

4.具备中专学历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要求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7年、船舶专业系列要求取得并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正高级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并聘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船舶专业系列取得并聘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其他系列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需通过学历破格申报。

    (五)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的基本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由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1)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或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1)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技能领军人才”、“中原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域)”获得者、“世赛奖牌”获得者(含指导教练)、“国赛金牌”获得者(含指导教练)。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1)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我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世赛金银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三、申报前准备

(一)确认本人申报资格。对照自己从事专业、岗位职责和拟申报的职称系列和专业,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官方网站查阅相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标准,重点对照自己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业绩是否满足职称评审要求,确定是否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即可向单位申请申报职称。

(二)了解单位推荐情况。申报人要了解所在单位性质,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单位需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人还要进一步了解本人能否在单位推荐中被推荐参加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应按照单位职称推荐办法进行推荐,推荐中要做到“职称政策、年度评审计划、推荐办法、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开。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申报人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三)准备申报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关基础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与申报单位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长);有关业绩成果,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如果参与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立项文件、验收报告等,发表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还要根据申报要求准备其他材料,如继续教育证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等。

四、个人职称申报的基本流程

    我省所有级别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职称)的申报、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应当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一般按照帐号创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受理、评审费缴纳、评审表报送、职称评审、评后公示、印发文件、证书发放的流程开展。

一是开设单位帐号。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省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单位,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录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是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是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登录个人账户,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职称模块,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资料与业绩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注意不要漏报业绩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时按系列(专业)选择对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除申报中小学教师、部分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外,申报高级职称时,应选择“省直”,再进一步选择拟申报高级职称评委会。

四是资格审核。个人提交业绩材料后,先由所在单位推荐审核,对申报材料全面负责,特别是要重点审核与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单位审核通过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个人补充完整后报送相应评委会。

五是完善申报材料。申报人确认提交后,可通过状态查询栏目查询职称申报与评审进度,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六是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由评委会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人待各级审核结束、评审委员会受理后(个人申报状态显示“评审中”),申报人按照评审通知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评审委员会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人完成缴费后通过河南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上交至各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委托评审的,需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

    七是评委会组织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按照评审方案要求,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组织评审。

八是评审结果公示。评审表决会议结束后,评委会承办部门按规定程序向人社部门报送会议纪要、评审结果等材料。人社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对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个月,其中在用人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是发文办证。公示期结束后,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无异议人员印发通过人员任职文件,并发放职称证书。有异议人员进一步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印发通过或取消人员任职文件,并发放职称证书。

五、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政策

主要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评审职称。有关具体内容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阅以下文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13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豫人社办〔2023〕100号)。

博士后有关职称政策。博士初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相应职称后由单位直接聘用,所聘中级岗位单列管理。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受在站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初定中级职称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博士毕业后的业绩参评副高级职称时可以使用。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时和出站后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根据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在站期间业绩特别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或出站后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由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推荐考核认定相应高级职称。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98号),明确了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对象、渠道、程序及代表性业绩要求。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豫人社办〔2023〕101号)规定,凡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农村学校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凡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25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执业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的,除按正常程序晋升高级职称外,连续工作满10年者,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并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向聘用。继续落实基层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有关职称倾斜政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8年以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直接申报农业副高级职称。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可直接申报工艺美术系列副高级职称。创业者在乡村当地创办企业3年以上,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安置就业30人以上,对当地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直接申报企业高级经济师职称。

六、关于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特别规定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一是引进的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具备《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的业绩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结构比例等限制,向“河南省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二是35岁以下申报正高级职称、30岁以下申报正副高级职称,具备《2025年度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要求》(见豫人社函〔2025〕272号附件1)的相关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结构比例等限制,向“河南省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三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办法(试行)》(豫人社办〔2024〕98号)规定的代表性业绩要求,可向“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取得职称资格,不与岗位聘任挂钩。四是其他具备《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的业绩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填报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特殊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经审批后,申报参加我省相关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


附件:河南省职称申报评审流程图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