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https://zjt.shanxi.gov.cn/sgt/app/login.html

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

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入口:https://zjt.shanxi.gov.cn/sgt/app/login.html

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各用户温馨提示:

一、项目申报

1、申报

(1)建设单位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项目申报自2024年5月23日起请统一从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s://www.sxzwfw.gov.cn/ytzxm/apply/shanxi/project/v/homePage/index(请点击)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步骤如下(请下载):关于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事项纳入“山西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申报的通知(晋建消字108号)【含操作步骤】;

(2)点击“继续申报”后再跳转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操作!

2、发起和上传

(1)消防设计审查环节,均由建设单位发起项目,设计单位进行资料上传;
(2)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环节,均由建设单位发起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资料上传;
(3)施工图上传环节,均由设计单位发起项目,设计单位进行资料上传。

 

二、相关规定及操作指南

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1237号 .pdf(请下载);

2、晋建质规字〔2023〕4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的通知.pdf(请下载);

3、施工图上传管理操作指南.pdf(请下载);

4、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单位、主管部门系统操作指南及相关样表请在首页账号登录界面-办事指南中查找;

5、本平台技术交流QQ群:978125897(新用户可在群文件自行下载学习资料)、992561231(已满员);

6、本平台IP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sgt/app/Index-menu.html#/Module_5  (请复制到火狐浏览器登录)。

 

三、注意事项

1、账号

(1)账号注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账号请在平台首页“单位注册入口”进行注册,审核时间为1-2个工作日;设计单位办理了电子印章UK,即可自动生成账号,无需在平台另外注册;主管部门账号申请请联系山西省住建厅,审核时间为1-2个工作日;
(2)修改手机号码:需要修改注册账号时使用的手机号码,请您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扫描件(需验证身份)、新的手机号、备注修改手机号码(备注账号名称)发送至我们邮箱(19273860@qq.com);
(3)账号锁定:首页找回密码解锁或联系单位管理员账号;
(4)登录问题:
*忘记密码:可以自行用手机号码在首页找回密码;

*提示为弱密码:首页点击找回密码,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重新设置一下密码。

2、电子印章(UK)

(1)设计单位进行图纸加盖二维码及签章需办理电子印章UK(办理UK相关申请、使用、续费业务请联系电子印章公司400-871-9666,电子印章办理地址为:http://sxzj.easysign.cn/APWebPF/));施工图上传必须用本平台账号UK登陆,插入UK才能盖章,UK内容不限,图纸盖出图章、技术专用章;另,只有施工图上传设计单位才需要加盖二维码。

(2)建设单位账号不需要办理电子印章UK,可以同时登录账号使用;主管部门有需要可以办理电子印章UK。

3、如何加盖二维码

加盖二维码需要账号绑定本平台的UK,安装一签通客户端插件,UK插入,账号登录点击加盖二维码按钮,在弹出界面勾选文件点击批量加盖,最后点击上传完成。(盖二维码及电子印章失败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电子印章开发公司安证通:400-871-9666)

4、资料下载

系统首页,资料下载,仅提供申报表、授权委托书,其他模板企业自行准备。

5、图纸上传

图纸上传失败注意,建议您使用火狐浏览器,文件图纸单个图纸不能超过5兆,建议清空下浏览器拆分图纸上传,清空浏览器,IP地址换一下,将系统IP地址:http://1.71.190.23:8081/sgt/app/Index-menu.html复制到浏览器,点击重新登陆系统。

6、修改、删除

(1)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请对照项目审查进度图,消防设计审查在“技术审查凭证盖章”流程之前用户可自行退回到上阶段或第一阶段填报阶段修改信息,之后不能退回修改,可选择重新申报或者先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给审查机构或主管部门发申请,等审查机构同意后,再由审查机构主管单位发申请给省住建厅;

(2)已办结的项目均不能修改,可通过关联原办结的项目:新建项目-关联之前办结的项目—再上传新的图纸(关联后只需要上传新的图纸);

(3)已办结项目不能进行任何删除,中途不继续办理的项目不允许删除平台记录,可重新申报项目(二次申报)。

7、无法操作、看不到待办项目信息、无下载或上传按钮、无法回复审查意见操作等

请用户首先查看系统右上角自己所用账号是否正确。

 

四、联系方式

1、本平台联系方式

(1)本平台运维电话:0731-88574051(如遇占线请及时加QQ群978125897留言);

(2)本平台技术交流QQ群:978125897(新用户可在群文件自行下载学习资料);

(3)邮箱:19273860@qq.com。

2、其他联系方式:

(1)电子印章公司联系方式:400-871-9666;

电子印章QQ交流群:295104126;